快来申报!我省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开始选拔啦

贵州教育发布 | 2019-12-09 18:29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贵州省2019年度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选拔工作正式启动。推荐对象有哪些?推荐条件是什么?推荐程序有哪些?快随小编一起来看!

推荐对象

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从省级骨干教师中选拔,获市(州) 级以上脱贫攻坚、驻村第一书记、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等表彰的可放宽到市(州)级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已经取得特级教师称号的不参加选拔。

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从市(州)级骨干教师中遴选,省级乡村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获县级以上脱贫攻坚、驻村第一书记、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等表彰的可放宽到县级教学名师、 县级骨干教师。

推荐条件

一、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

任省级骨干(放宽到市州级名师或市州级骨干的教师,为任市州级名师或市州级骨干)教师以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人民。践行“四有” “三者”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标准,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精通业务,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特色鲜明,在教育教学中能全面贯彻落实新课改要求。关爱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在学生、家长、教师中评价优秀。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体罚学生及其他有损教师声誉等行为并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2. 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校长所占比例不超过 30%。

3. 教育教学思想先进,学科专业知识系统扎实,教学经验丰富,有改革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示范课、公开课、优质课、名优课等教研、教育学术活动的主讲教师或评审专家5次以上。

4. 积极示范引领,发出“贵州声音”。在本区域以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坛、研讨活动上,或市州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跨区域的论坛、研讨活动上进行主旨宣讲或主题报告1次以上,或跨县(市州或省属学校需要跨市州)域送教2次及以上,或与本地区域内乡村教师正式结伴成师徒关系2人以上,且每年至少到每一结伴的乡村教师所在学校到送教2次以上。

5. 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教学设计和教学方法上具有特色,能熟练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提供经学校验证的2份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上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教学设计能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有案例分析,有教学反思。

6. 关心中青年教师成长,近三年培养指导本地区或本校本学科3名以上教师,所指导培养的中青年教师至少有1人在教师成长梯队中提升,或成为某一方面公认的“知名教师”。

7. 围绕“立德树人”的目标,在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特长等方面做出成绩。所带班级的学生在参加市(州)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技能竞赛及汇演、 体育比赛等活动有2人(次)以上获省级二等奖、市(州)级 一等奖以上。

8. 教研能力强,在新课程改革中起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探索本学科教育教学、课程改革中的问题,并取得显著成绩且同行认可。发表本专业的论文、教学总结等1篇以上,或2篇论文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或主持完成本学科的校本课题1项以上, 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9. 教学研究机构、教师培训机构人员,除符合上述1—6项外,还须具备:主持完成本学科的市(州)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对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有实际的应用价值和较好指导作用(提供佐证材料),且组织教研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

10. 学前教育人员(幼儿园教师),除符合上述1-6项外,还须具备:开展县级公开交流活动3次以上,并获得技能、教学、游戏、半日活动、玩教具制作等评比县级一等奖以上。

二、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

任骨干教师以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符合本通知中《推荐条件》(一)中的第1条。

2. 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高级(小学、幼儿园可放宽到一级教师)。教学工作量饱满,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3. 对任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知识水平,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承担过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示范课、公开课、优质课等教研、教育学术活动的主讲教师或评审专家。

4. 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能熟练担任1 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提供2份经学校验证的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上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案例。

5. 关心青年教师成长,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并取得明显成效。

6. 围绕“立德树人”的目标,在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特长等方面做出成绩。所带班级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及汇演、体育比赛等活动有2 人(次)获市(州)级二等奖以上。

7. 具有一定的教研能力。发表本专业的论文、教学总结等1篇以上,或1篇论文获省级三等奖以上,或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完成本学科的校本课题1项。

8. 教学研究机构人员,除符合上述1-5项外,还须具备:主持完成1项本学科县级教科研课题,并在市(厅)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对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有实际的应用价值和较好指导作用(提供佐证材料), 且组织教研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

9. 学前教育人员,除符合上述1—5项外,还须具备:开展县级公开交流活动2次以上,并获得技能、教学、游戏、半日活动、玩教具制作等评比县级二等奖以上。

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优先推荐。

省级乡村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省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优秀成员(助理)。

受省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国家级培训机构、省外高等院校邀请进行讲学、授课,担任评委等活动1次以上或受省内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邀请进行讲学、授课,担任评委等活动2次以上或省内髙等学校校级特聘兼职教师。

承担“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授课2次以上,或担任“国培计划”等教师网络研修项目中工作坊坊主、辅导教师。

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及相当荣誉称号获得者。

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脱贫攻坚优秀党员、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在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含)以上的教师。

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1年以上并表现突出者。

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名额分配

1. 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各市(州)按1:1.5比例将推荐人选报省。

2. 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各市(州)按1:1.1比例将推荐人选报省。

3. 参照各市(州)教师数,以及“十三五”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数等指标进行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表

推荐程序

(一)校、县、市(州)级评审。在学校组织教师酝酿提名的基础上,由各县教育行政部门评审、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市(州)通过全面考核、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人选上报省教育厅。

(二) 省级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实录课和对应该课说课、材料及综合进行评审,确定评审推荐人选。

(三) 公示下文。根据专家评审推荐情况,经省教育厅审定,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或省级骨干教师。

视频网络上传流程

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需通过网络上传实录课和对应该课的说课视频。上传流程:经市、州教育局考核、初审、公示、并上报省教育厅后,再由省教育厅通知市、州教育局各申报人账号和密码,申报教师在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3日24时规定时间内上传实录课和对应该课的说课视频。

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 市(州)教育局上报材料

评审报告(须说明评审过程及公示等情况)一份。

《贵州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推荐表》 (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 一式三份,《贵州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统计表》(见附件, excel格式)和《贵州省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统计表》(见附件, excel格式)一 式一份。

推荐对象个人材料。

(二) 个人材料清单

个人总结(1000字左右)一份。

申报省级教学名师的报送有代表性的课堂教学光盘一张(45分钟)和对本节课的说课(15分钟),必须与上传网络申报系统上一致。申报省级骨干教师的不用报送。

按《推荐条件》的顺序逐条装订成册(要求有对应目录页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三)请各市(州)将评审材料按骨干教师和教学名师分类打包,于2019年12月2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贵州师范学院教师工作处(贵州省名师名校长发展研究中心),《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省教育厅教师处邮箱(gzsfchu@126. com和465479758@qq. com),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