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云岩区3条主干道新增标识 贵阳交警专项整治二轮车不靠右行驶
为扎实推进交通乱象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云岩区道路行车秩序,防范化解二轮车违法通行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贵阳交警云岩区大队集中优势警力,针对二轮车不靠右行驶违法行为开展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多措并举引导市民养成文明骑行习惯。
近期,经常往返云岩区的市民可发现,辖区北京路、宝山北路、延安东路三条主干道的路中网格线区域及绿化隔离带前端,新增了一批蓝底白字的“二轮车靠右行驶”提示标牌,7个大字醒目直观,时刻提醒每一位骑行者规范通行。截至2026年5月8日下午,本轮专项整治重点干道的提示标牌已全部规范设置到位。




此次专项治理确立“由点及线、由线及面”的工作思路,分阶段稳步推进,第一阶段重点聚焦北京路、宝山北路、延安东路三条核心干道,常态设置7个治理卡点,具体为:北京路贵州医科大学段(双向)、宝山北路与延安东路交叉口、宝山北路东山路口、宝山北路省医路口、延安东路文昌路口、延安东路陕西路口,全面查处二轮车不靠右侧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守护道路通行安全、畅通、有序。
专项行动开展当天,执勤民警对不靠右行驶的二轮车驾驶人,重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批评教育,坚持“查处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引导驾驶人认识违规危害,自觉改正通行陋习。同时,云岩交警在提示标牌设置点位同步启用喇叭循环语音提醒,全方位强化引导效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贵阳交警温馨提示: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下一步,云岩区大队将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将治理范围覆盖全辖区,不断改善辖区骑行秩序,切实降低二轮车交通事故发生率和伤亡率,恳请广大骑行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靠右行驶,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