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天的晚上,多人报警:“车被撞了,撞了就跑”
近日在铜仁市江口县,一辆黑色小轿车先后与一辆停驶的小轿车、电动自行车、皮卡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而肇事车辆驾驶人在车辆撞坏不能行驶后选择弃车逃逸。
当天,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电话,21时22分许,双江街道磨湾路口有一辆小轿车撞倒电动自行车后逃逸,请出警。
民警赶到事故现场得知,受伤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已被120接走。随后,一名男子上前告诉民警,他的车停在路边,被刚才逃逸的黑色小轿车起步时剐蹭,车辆轻微受损。
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取证后,来到县医院准备询问伤者情况时,再一次接到报警,太平小城镇红绿灯路口处,一辆黑色小轿车与对向行驶的皮卡车发生碰撞,黑色肇事车辆驾驶人逃逸。
民警敏锐的判断,这三起事故可能是同一辆车所致,民警立即赶往太平小城镇事故现场了解情况。
民警根据太平小城镇红绿灯路口事故现场被丢弃的肇事车辆号牌信息,很快找到了车主,并确认当晚实际用车的驾驶人是余某,交警部门组织警力于当晚23时55分许,在太合酒店附近成功将嫌疑人余某抓获。
民警对余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261mg/100ml。随即,将余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备检。经鉴定,余某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254.54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在证据面前,余某如实供述了其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逃逸的事实,虽然他很后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但为时已晚。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拿起酒杯,放下车钥匙就这么难吗?蜀黍说,不难!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应该牢记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触碰红线的事不能做,别抱侥幸心理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