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单是自己开的,打印机是网上买的”,一男子自制假罚单,最后假戏真做了!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4-06-11 09:18

近日,毕节市纳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中队民警在中队辖区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当日10时20分许,执勤民警在G246823KM+300米路段(小地名:丰家丫口)处,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缓缓向执勤点驶来,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何某一下车就说自己已经被处罚过,见状,民警要求何某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以及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当何某出示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时,细心的民警发现该处罚决定书字体有偏差,而此时何某某神色慌张,面对民警的提问前言不搭后语。民警立即对何某出示的处罚决定书进行核查,核查发现不存在该处罚决定书。

经询问,驾驶员何某在无意间发现在网上购买打印机下载某手机软件可以打出和交警一模一样的罚单,因何某经常在外面跑大车,他便想着浑水摸鱼,如果遇到交警查车,自己就打出罚单,再告诉交警自己已经被处罚过。今天这张违法单子就是照着之前被开的单子自己开出来的。

目前,何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已移交纳雍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办。

贵州公安交警提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