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逾期未处理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扣留车辆的公告

贵州交通广播、贵阳交警 | 2025-03-13 08:27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关于逾期未处理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扣留车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贵JTE201、浙J8807E、贵GAE200、贵AM0822、贵AF7306、贵A7890G、贵A39506、贵A3B55F、贵A3B55F、贵ACE805、川CVV366、贵HPY410、贵B51176、贵AM505X等7351台小型客货车、大中型客货车、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低速车、共享电动自行车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被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分局、乌当分局、经开分局、白云分局、花溪分局、双龙分局依法扣留,当事人逾期未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分局、乌当分局、经开分局、白云分局、花溪分局、双龙分局接受处理,经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将对被扣留车辆依法处置。 

本公告内的车辆信息为部分2025年第1批公告逾期未处理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扣留车辆信息,所有车辆信息可点击微信下方附件直接查看,也可登录贵阳交警信息网-车管驾公告栏目(http://jjzd.guiyang.gov.cn/ggts/cgjgg/202503/t20250310_87137345.html)或扫描二维码进行查看。   

特此公告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