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举报,贵GJ6***快速驶过溅我一身水!”民警:罚!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6-06-12 07:56
“我要举报,贵GJ6***快速驶过溅我一身水!”
2026年5月18日8时12分,安顺公安交警接到举报称:西秀区紫云路南出口路段,一辆号牌为贵GJ6***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通过红绿灯路口时,不按道路标识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当该车行经路口积水区域时,快速驶过溅起大量水花,导致旁边等候红绿灯的电动车驾驶人及乘客被积水溅湿。

接到群众举报后,民警迅速通过道路监控锁定涉事车辆及驾驶人赵某,依法通知其到大队接受调查。
驾驶人赵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据调查,其当时由于赶时间,心急想要超越前方三轮车,在红绿灯路口没有按照规定车道方向行驶,在通过积水路段时未减速,致使水花溅及他人。
民警对赵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既违法,又不文明,并依法对其实施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行经漫水路段未低速通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驾驶人赵某表示
已经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
对不文明驾驶及交通违法行为表示懊悔
承诺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
雨天低速慢行、文明礼让
驾驶人在驶入路口前
应注意观察
车道标线或导向标志
根据所需行驶方向
进入导向车道

大雨过后路上有积水
路面变得湿滑
为了安全考虑
每位驾驶人都应该谨慎慢行
放慢车速避免水溅他人
不仅要做到安全行车
也应当做到文明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