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十不准

贵州卫视视觉工作室 | 2024-02-22 07:50

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三、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四、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五、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六、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七、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 省应急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