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批复同意两个历史文化名村镇保护规划

人民日报客户端贵州频道 | 2024-02-08 20:21

据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消息,贵州省人民政府日前批复同意《赤水市丙安镇丙安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3—2035年)》《遵义市道真自治县洛龙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3—2035年)》。

赤水市丙安镇

根据批复,丙安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为46.10公顷。核心保护范围东至丙安大桥,南至平治门旧址,西至铁索桥外侧,北至赤水河岸,面积为12.94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为核心保护范围外围,东至杆子湾,南至柏阳湾,西至丙安中学,北至赤水河旅游公路山脚、马家沟,面积为33.16公顷。

洛龙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为12.79公顷。核心保护范围东至洛龙河,南至丁氏坝长街末端,西至三角桩公路,北至吴家大院,面积为1.9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为核心保护范围外围,东至寒石沟,南至35千伏洛龙镇变电站,西至西山面,北至干河沟,面积为10.82公顷。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洛龙镇

批复要求,整体保护丙安历史文化名村“背倚青山、三面环水,镇依山建、水绕镇转”的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丙安传统民居以及街巷、古树、古井等历史环境要素,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严格控制保护范围内的建筑高度和空间视廊,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

整体保护洛龙镇“两山夹一河”的总体格局及“一街十二院”的空间格局,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严格控制保护范围内的建筑高度和空间视廊,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环境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

程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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