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实行记分管理

证券时报 | 2019-10-31 11:25

据新华社消息,贵州省卫生健康委日前出台《贵州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从11月1日起,对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实行记分管理。

根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情节,一次记分的分值共分12分、8分、6分、4分、2分、1分六个档次。其中,雇佣“医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术中加价、价格欺诈、虚假诊疗”等欺诈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将被记12分;骗取或套取医保资金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将被记8分;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受到市场监管部门处罚通报的、发生医疗事故院方承担完全责任的,将被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