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推行“子女护理假”,你能休多久?
多地推行子女护理假,
落实仍是难点 。
10月8日,
安徽公布《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
明确提出子女护理假:
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的,
独生子女每年可有20天护理假,
非独生子女每年可有7天护理假。
条例将在今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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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护理假 相关规定各省不一
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4个省市、自治区
出台了“子女护理假”相关规定。
“子女护理假”最早可追溯到
2016年5月27日通过的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该条例规定,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
生病住院治疗期间,
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
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2019年1月1日实施的
《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则规定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
其子女给予每年累计
不少于20日的护理假。”
各地对“子女护理假”的标准不同。
江苏、北京、广东等地区,
限定仅独生子女可享受护理假;
贵州、黑龙江、四川等地区
则将非独生子女也纳入覆盖范围内。
在西安、昆明等地区,
独生子女护理假每年最多可有20天,
非独生子女每年最多可有10天。
江苏省今年12月将施行的
《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规定,
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
不少于5天的带薪护理假。
专家表示,
当前,
护理假的长短、覆盖人群、享受的薪资福利,
各地存在较大差距,
建议未来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适当统一标准,
避免地区之间的不平衡不均衡。
此外,
独生子女与否,以及老人的年龄,
不应成为享有子女护理假的绝对标准,
应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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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护理假咋请?
对于子女护理假的具体方案,
市民可通过各地政务平台咨询。
比如,2021年11月26日
湖北省通过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对子女护理假作出规定。
此后,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提出,
凡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
只要是失能或者患病住院,
凭医疗机构证明,
子女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子女护理假书面申请;
护理时间的申请主体为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
不包括配偶。
相关假期应当在当年内使用,
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
可以一次性使用,
也可以分次使用。
护理时间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
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经所在单位审核批准,
假期结束后按规定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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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但不敢
随着社会老龄化加剧,
这一政策出台获得了很多家庭的欢迎。
但部分地区推出“子女护理假”后,
实施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有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表示“不敢请”。
“老板不乐意,
能休你也不敢休”。
在辽宁、湖北、海南、天津、昆明、重庆等地区,
对“子女护理假”的规定表述是,
“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
“支持”二字显示出,
这些地区的“子女护理假”
并非强制性的政策规定,
更多是一种政策引导。
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如果企业不履行也没有办法。
有专家指出,
地方人口计生条例已经具备了法律效力,
子女护理假入条例
就意味着当地企业必须执行,
否则员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企业责任。
专家表示,
要让更多独生子女依法依规享受到假期,
要对政策进一步细化,
制定相关税收和补贴政策,
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一旦发现有企业违反相关法规,
由劳动监察部门出面进行惩处。
央视网综合澎湃新闻、人民日报、光明网、中国政府网、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