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贵州多个县区调整几百名干部职务
贵州省多个市县区最任人事免。
近日,贵州多个市县区发布最新人事任免公告,涉及多部门一把手等。具体如下:
湄潭县人民政府最新人事任免
经湄潭县第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石云喜同志任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科长级),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彭 星同志任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 静同志任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王大海同志任湄潭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 雷同志任湄潭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安 波同志任湄潭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试用期从2018年3月27日起计算,免去湄潭县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王兴礼同志任湄潭县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免去湄潭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职务;
何宝军同志任湄潭县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陈 越同志任湄潭县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汪世刚同志任湄潭县经济贸易局(商务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胡 军同志任湄潭县经济贸易局(商务局)副局长;
梁晓进同志任湄潭县经济贸易局(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试用期从2018年9月28日起计算;
廖昭才同志任湄潭县公安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王德庆同志任湄潭县公安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何 黎同志任湄潭县公安局副局长、主任科员,湄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镇管理局)副局长(兼);
任贞英同志任湄潭县民政局副局长;
石泽春同志任湄潭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湄潭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谭大庆同志任湄潭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湄潭县双拥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易 军同志任湄潭县司法局副局长;
石声维同志任湄潭县司法局副局长;
沈仕阳同志任湄潭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湄潭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田 群同志任湄潭县财政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耿万杰同志任湄潭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吉波同志任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王立宪同志任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陈 友同志任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廖在成同志任湄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刘忠游同志任湄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何义龙同志任湄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湄潭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李德胜同志任湄潭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唐芝能同志任湄潭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向 斌同志任湄潭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陈 勇同志任湄潭县水务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张万波同志任湄潭县水务局副局长;
刘 海同志任湄潭县水务局副局长;
吴志琼同志任湄潭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湄潭县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祝桂深同志任湄潭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六朋同志任湄潭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试用期从2018年12月26日起计算,免去湄潭县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何祖军同志任湄潭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免去湄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刘 超同志任湄潭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免去湄潭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张顶力同志任湄潭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湄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廖咏萍同志任湄潭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湄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罗 伦同志任湄潭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湄潭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肖登武同志任湄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谭万庆同志任湄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湄潭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邓宽强同志任湄潭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免去湄潭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察专员职务;
何在福同志任湄潭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袁 进同志任湄潭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 勇同志任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周 飞同志任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岳正杰同志任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 忻同志任湄潭县统计局副局长;
丁文敏同志任湄潭县统计局副局长;
黄诗亮同志任湄潭县统计局副局长;
郑永洪同志任湄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生态移民局)副主任(副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喻全丽同志任湄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生态移民局)副主任(副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秦滨滨同志任湄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生态移民局)督查专员;
曾学文同志任湄潭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湄潭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童弋筑同志任湄潭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朱红梅同志任湄潭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罗明俊同志任湄潭县林业局副局长;
丁 潜同志任湄潭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明辉同志任湄潭县林业局副局长;
王仁江同志任湄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镇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免去湄潭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张国洪同志任湄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镇管理局)副局长;
陈 平同志任湄潭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免去湄潭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申茂智同志任湄潭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代 强同志任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湄潭分局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查世锡同志任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湄潭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张中心同志任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湄潭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赵 明同志任湄潭县供销社主任,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杨 波同志任湄潭县供销社副主任,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邹学乾同志任湄潭县智力支边联系小组办公室主任;
李中江同志任湄潭县工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试用期从2018年8月27日起计算,免去湄潭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杨再兵同志湄潭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茂文同志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仕海同志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 燚同志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顾国常同志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 钰同志湄潭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马奔腾同志湄潭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免去唐晓松同志湄潭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耿品祥同志湄潭县智力支边联系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 勇同志湄潭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免去熊昌勇同志湄潭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罗宗义同志湄潭县电视台台长职务;
免去陈 劲同志湄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谢权勇同志湄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廖正勇同志湄潭县湄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石 林同志湄潭县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白文伟同志湄潭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顺文同志湄潭县供销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 刚同志湄潭县工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以上有试用期的同志,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正式任职。
水城县人民政府最新人事任免
经中共水城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德福同志正式任水城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任职时间从2017年10月起计算)。
刘 艳同志任水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峻杰同志任水城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局副主任科员(研究生转正定级,任职时间从2018年9月起计算);
张崇新同志正式任六盘水市中医医院(水城县中医医院)医务科科长(任职时间从2017年7月起计算);
张 帆同志正式任六盘水市中医医院(水城县中医医院)科教科科长(任职时间从2017年7月起计算);
徐 振同志正式任六盘水市中医医院(水城县中医医院)药剂科主任(任职时间从2017年7月起计算);
韦本梅同志正式任六盘水市中医医院(水城县中医医院)门诊部主任(任职时间从2017年7月起计算);
陈 塨同志正式任六盘水市中医医院(水城县中医医院)内科主任(任职时间从2017年7月起计算);
王维东同志正式任六盘水市中医医院(水城县中医医院)肛肠科主任(任职时间从2017年7月起计算);
刘 铸同志正式任六盘水市中医医院(水城县中医医院)干部保健科主任(任职时间从2017年7月起计算)。
纳雍县人民政府最新人事任免
根据中共纳雍县人民政府党组2019年第3次会议讨论并票决通过,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忠海、刘平任纳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两名同志在原纳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纳雍县新闻出版局、纳雍县版权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周雁雁任纳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周荣敏任纳雍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季任纳雍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莫文任纳雍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不再担任纳雍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谭正祥任纳雍县卫生健康局主任科员;
何庆萍不再担任原纳雍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副科长级;
王漩任纳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纳雍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极任纳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不再担任纳雍县财政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陈强任纳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纳雍县人民政府文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潘登任纳雍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杨传国、陈棪任纳雍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两名同志在原纳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陈煜任纳雍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瑞岗不再担任纳雍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春翔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纳雍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兼);
符长风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兼);
万洪、江晓江、陈鹏、李鹏、李玉春、蔡旺、杨松在原纳雍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保留副科长级;
刘玉林、吴昌良、李汝璧任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三名同志在原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纳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纳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张军任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赵杰任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知识产权局)雍熙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纳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纳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雍熙分局局长职务;
蒋秀智任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知识产权局)勺窝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纳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纳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勺窝分局局长职务;
葛琪任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知识产权局)居仁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纳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纳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居仁分局局长职务;
李焕山任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知识产权局)文昌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纳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纳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昌分局局长职务;
刘江任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知识产权局)阳长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纳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纳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阳长分局局长职务;
张刚任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知识产权局)维新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纳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纳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维新分局局长职务;
郭刚任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知识产权局)百兴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纳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纳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百兴分局局长职务;
胡象任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知识产权局)龙场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纳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纳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龙场分局局长职务;
赵欣任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知识产权局)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纳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纳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谭正甫任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知识产权局)质量技术稽查队队长,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纳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纳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稽查队队长职务;
郭灵钟任纳雍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青文任纳雍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不再担任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陈鹏宇任纳雍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原纳雍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左文函任纳雍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张朝军任纳雍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杨骏华不再担任纳雍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道国、石军任纳雍县生态移民局副局长,两名同志在原纳雍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张勇不再担任纳雍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局长职务(兼);
李隆平任纳雍县林业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不再担任贵州纳雍大坪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贵州纳雍珙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纳雍县纳雍国有林场)局长(场长)职务;
谢木昌任纳雍县林业局副局长;
王季、周贤甫任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纳雍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两名同志在原纳雍县城市管理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李华任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纳雍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原纳雍县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宏宴不再担任原纳雍县档案局(档案馆)局(馆)长职务;
刘贵平不再担任原纳雍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彭伦政不再担任纳雍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职务;
许超不再担任纳雍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余江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
卢军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颜雨峰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陈中华、代思成、刘宇凡任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纳雍县外事办公室、纳雍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三名同志在原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张琴任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纳雍县外事办公室、纳雍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原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许定平任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纳雍县外事办公室、纳雍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国防教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左智云任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纳雍县外事办公室、纳雍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国防教育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德先任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纳雍县外事办公室、纳雍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原纳雍县科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石平任纳雍县应急管理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原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原纳雍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罗晶不再担任原纳雍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原纳雍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彭云枫不再担任原纳雍县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正科长级;
宋丽不再担任原纳雍县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副科长级;
胡云超不再担任原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元君任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不再担任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李成红任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尹华不再担任纳雍县项目规划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周念福、秦勇、彭沁任纳雍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三名同志在原纳雍县教育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祝波任纳雍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原纳雍县科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丹不再担任原纳雍县科技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翼任纳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纳雍县商务局、纳雍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工业经济和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赵甘霖任纳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纳雍县商务局、纳雍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
张磊任纳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纳雍县商务局、纳雍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原纳雍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欢任纳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纳雍县商务局、纳雍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工业经济和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刘青良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蔡必云不再担任原纳雍县粮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副科长级;
李国永、张怀政任纳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二名同志在原纳雍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张波不再担任原纳雍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兼);
郭刚任纳雍县民政局副局长;
谢忠友任纳雍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焜任纳雍县司法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纳雍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龙俊任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张腾任纳雍县交通运输局(纳雍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原纳雍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卢梅、成璞任纳雍县交通运输局(纳雍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二名同志在原纳雍县交通运输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龙华任纳雍县交通运输局(纳雍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张顺云任纳雍县水务局副局长;
陈真毅任纳雍县水务局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纳雍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肖祥任纳雍县水务局副主任科员;
张进贤任纳雍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农机事业局局长职务;
蒙韵任纳雍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露槐任纳雍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原纳雍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副局长、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纳雍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宋睿、罗猛任纳雍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二名同志在原纳雍县农牧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张育政任纳雍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苏珩任纳雍县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周卓不再担任纳雍县农广校校长职务;
李杰不再担任原纳雍县农机事业局副局长职务。
织金县人民政府最新人事任免
经织金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朱彦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公室,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分管常务工作,正科长级);
李道勇同志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公室,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谭 江同志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公室,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饶 健同志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公室,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柯沁林同志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公室,县金融工作办公室)督查专员(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程翠勇同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胡 慧同志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何 梅同志县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习祥同志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县侨联)主任职务;
免去李 楠同志其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总值班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杨林勇同志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档案局(档案馆)副局长(副馆长)职务;
高 翔同志 任县教育科技局督学(正科长级),免去其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曾华祥同志 任县教育科技局督学(正科长级),免去其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杜培伟同志 任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付国晖同志 任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免去其三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何家栋同志县科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不变;
肖克勇同志 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正科[局]长级),免去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蒋先统同志 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聂 力同志 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工业经济和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殷喜亮同志 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工业经济和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 凯同志县工业经济和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罗成东同志 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兴远同志 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干部待遇),免去其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兰 芸同志 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叶 红同志县农业机械事业局局长职务;
陈国军同志 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金明亮同志县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杨立新同志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主持工作)职务,保留正科级干部待遇;
张习海同志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局]长级),免去其县市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永锋同志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三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玉红同志 任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正科[局]长级),免去其县地方海事处处长职务;
陈启福同志 任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漆刚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袁福彬同志 任县水务局副局长(正科[局]长级);
免去刘勇高同志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勇同志县科技办公室主任职务;
罗廷勇同志 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局]长级),免去其县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罗鹏飞同志 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干部待遇),免去其县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杨德山同志 任县农业农村副局长,免去其县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张 力同志 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兼任的县文体广电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局副局长职务;
兰世勇同志 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文体广电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局副局长职务;
杜 钧同志 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腾分局局长职务;
黄必智同志 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旅游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王行环同志 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周亚春同志 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陈里京同志 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谢家荣同志 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计生督查大队队长职务;
免去张玲同志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正科[局]长级干部待遇;
免去宋波同志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翟培福同志 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冯邦健同志 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 果同志 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科[局]长级);
曾庆义同志 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杨林同志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主任职务;
白正荣同志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 鹏同志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武倜同志县工商行政管理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安华国同志县旅游发展局局长职务;
王 岚同志 任县统计局副局长(正科[局]长级);
免去何冰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龙明浩同志 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罗圣荣同志 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顾海萍同志 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正科[局]长级);
刘先文同志 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督查专员(正科长级);
王 江同志 任县生态移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何志松同志 任县生态移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副局长职务;
龙 涛同志 任县生态移民局副局长(正科[局]长级);
张远明同志 任县生态移民局督查专员(正科长级);
陈厚荣同志 任县林业局副局长(正科[局]长级);
肖 庆同志 任县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八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其同志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副局长职务;
杨 健同志 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干部待遇),免去其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罗东青同志 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忠勇同志 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城市管理执法队队长职务;
黄德军同志 任八步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谌宏亮同志八步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李 阳同志 任双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郭国富同志 任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免去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坤厚同志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职务;
免去武阿蒙同志县烤烟生产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周金梅同志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智同志县农业机械事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熊江同志县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
免去刘方略同志县档案局(档案馆)局长(馆长)职务。
取消陈俊同志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职务,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张兴萍同志任贵州碧云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主持工作);
王瑞铭同志任贵州碧云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青灿同志任贵州碧云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织金经济开发区(织金县产业园区)城镇建设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胡太鑫同志任贵州碧云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智同志任贵州碧云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静同志任织金经济开发区(织金县产业园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领同志任织金经济开发区(织金县产业园区)城镇建设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铜仁市碧江区最新人事任免
经铜仁市碧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进同志为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职时间1年,任职期满,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袁忠琼同志为铜仁市碧江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王宏林同志为铜仁市碧江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袁忠琼同志铜仁市碧江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铜仁市万山区最新人事任免
经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英同志任铜仁市万山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万芝凤同志任贵州万山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铜仁市万山区科学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伟同志任铜仁市万山区教育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免去其贵州万山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军同志任铜仁市万山区司法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免去其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其在原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杨胜礼同志任铜仁市万山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黄玲同志任铜仁市万山区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主任(保留正科长级,试用期至2019年3月);
张祥恩同志任铜仁市万山区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其在原铜仁市万山区农牧科技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向永同志任铜仁市万山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其在原铜仁市万山区农牧科技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刘双源同志任铜仁市万山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其在原铜仁市万山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前想同志任铜仁市万山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其在原铜仁市万山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勇、刘毅、吴承才同志任铜仁市万山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在原铜仁市万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刘勇同志任铜仁市万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其在原铜仁市万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聂怡勇同志任铜仁市万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其在原铜仁市万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滕文同志任铜仁市万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其在原铜仁市万山区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杨长伍同志任铜仁市万山区殡葬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至2019年2月),其在原铜仁市万山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欧勇同志任铜仁市万山长寿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铜仁市万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产管理办)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吴天富同志任铜仁市万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产管理办)副局长(副主任),免去其铜仁市万山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刘美亚同志任铜仁市万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铜仁市万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产管理办)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冯艳青同志任铜仁市万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其在原铜仁市万山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促进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舒秀明同志任铜仁市万山区供销合作联社副主任;
李翠兰同志任铜仁市第十六中学副校长,免去其原铜仁市万山区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世俊同志任铜仁市万山区科学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张水长、杨晓敏同志聘任铜仁市万山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其在原铜仁市万山区广播电视台所聘任职务自然免除;
郑洋同志在原铜仁市万山区水库和生态移民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袁郡同志在原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刘祖刚同志在原铜仁市万山区金融办公室所任职务自然免除,保留正科长级;
杨琼同志在原铜仁市万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所任职务自然免除,保留正科长级;
姚登富同志在原铜仁市万山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保留原职级待遇;
徐昌正同志在原铜仁市万山区水库和生态移民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保留正科长级;
谭礼同志在原铜仁市万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所任职务自然免除,保留副科长级;
吴强华同志在原铜仁市万山区金融办公室所任职务自然免除,保留副科长级;
麻连芝同志在原铜仁市万山区政府督查室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钟燕同志在原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所任职务自然免除,保留副科长级;
韩忠平、杨金桃、张爱军同志在原铜仁市万山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保留原职级待遇;
杨雪花、李祖军、徐启琴、杨厚坤同志在原铜仁市万山区档案局(档案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田必刚、杨箐同志在原铜仁市万山区档案局(档案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所任职务自然免除,保留原职级待遇;
吴培刚同志在原铜仁市万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刘开鸿、杨政坤同志在原铜仁市万山区林业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浩同志在原铜仁市万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所任职务自然免除,保留副科长级;
田瑨同志在原铜仁市万山区价格监督检查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保留原职级待遇;
杨雄辉同志在原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所任职务自然免除,保留原职级待遇;
刘明同志在原铜仁市万山区校园安全教育监督管理办公室所任职务自然免除,保留副科长级;
何宇同志在原铜仁市万山区水库和生态移民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保留副科长级;
免去甘江华同志贵州万山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杨勇同志贵州万山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最新人事任免
经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吴艳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科长级;
免去徐红梅同志玉屏侗族自治县档案馆(地方志办)馆长职务,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档案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黄艳同志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高应武同志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胡攀学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主任,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新闻中心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周正桁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试用期至2019年11月,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新闻中心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姚磊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新闻中心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龚永文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新闻中心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朝富同志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全民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黄万明同志玉屏侗族自治县旅游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婷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旅游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玉屏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县公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主持工作>职务;
免去姚晓宾同志玉屏侗族自治县皂角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杨光弘同志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办公室)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吴登伦同志玉屏侗族自治县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万军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价格监督检查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李强同志玉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舒毅同志玉屏侗族自治县网络经济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姚澜波同志玉屏侗族自治县网络经济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开通同志玉屏侗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正科长级)职务;
江建军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玉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姚俊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正科长级);
杨群林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姚巧云同志玉屏侗族自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投诉中心)主任职务;
向进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海良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就业局局长,免去其玉屏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谭忠同志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万龙同志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杨毅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主任科员,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林业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袁莺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玉屏侗族自治县平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姚敦平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成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产权交易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县国库集中支付局主任科员;
免去黄家喜同志玉屏侗族自治县产权交易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免去周海澜同志玉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科长级)职务;
熊久英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刘洪春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农牧科技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周言新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农牧科技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洪刚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农牧科技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刘元武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畜牧兽医管理办公室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何显文同志玉屏侗族自治县林地林权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琼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正科长级),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版权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洪军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正科级),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版权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易维权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版权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胡国科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正科长级),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刘毅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张燕同志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杨彪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国防教育办公室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杨力宁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杨明同志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林业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黄仁贵同志玉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罗敏峰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胜华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杨永辉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主任科员,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杨宗跃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黄明益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郭心萍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主任科员,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马凯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杨代军同志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罗金松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科长级),试用期一年,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副局长(正科长级、分管常务工作)职务自然免除;
姚飞云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洪敏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其在原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杨迪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勇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其玉屏侗族自治县网络经济局副局长(主持工作)职务;
梅洋铭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姚祖埝同志任贵州玉屏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玉屏侗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姚雪峰同志任玉屏侗族自治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黄开兴同志任贵州玉屏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建军同志任贵州玉屏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玉屏侗族自治县工业和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玉屏侗族自治县政府机构改革人事任免
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对新组建、名称变更以及主要负责人变动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命,对其他工作部门机构名称未变动,主要负责人也未变动的不再重新任命。现就机构改革后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已任命的主要负责人统一予以公告:
姚茂刚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登伦为玉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邹志为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杨力(1976年出生)为玉屏侗族自治县工业和商务局局长;
潘勇为玉屏侗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局长;
陈松为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
周围为玉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刘远军为玉屏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局长;
严守才为玉屏侗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石光富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敖洋为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尹德爱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谭忠为玉屏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勇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林为玉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青为玉屏侗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张涛为玉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姚茂荣为玉屏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洪乃明为玉屏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饶正银为玉屏侗族自治县审计局局长;
邓序超为玉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海澜为玉屏侗族自治县统计局局长;
杨力(1977年出生)为玉屏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韩建国为玉屏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或名称变更的玉屏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农牧科技局、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版权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林业局,其原任的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长顺县最新人事任免
长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2月27日选举产生了长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如下:
主 任:萧家明
副主任:杨昌华 李 海
委 员:蒋万源 杨建林 成荣金 陈 伟
长顺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人事任免
长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新组建或名称变更以及变动主要负责人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命,对机构名称未变、主要负责人也未变动的县政府其他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不再重新任命。现统一予以公告。
决定任命:
万 雨为长顺县教育局局长;
伍绍菊为长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余德恩为长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 萍为长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乾坤为长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梁 黔为长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王 雄为长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胡廷斌为长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杨 东为长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文庭海为长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罗吉林为长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陈忠翰为长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刘亚非为长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蒋万源为长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 瑜为长顺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与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 健为长顺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
杨建林为长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决定免去:
刘崇发长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孙亚吉长顺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梅世朝长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费 宏长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赵 萍长顺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陈 瑜长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万其胜长顺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与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韦丽霞长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或名称变更的县农村工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的原任局长职务自然免除。县人大常委会内设委室名称变更的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的原任主任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