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在早高峰期间非法占道,造成交通拥堵!民警:依法罚款一万元!

百姓关注 | 2021-10-20 11:47

记者从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乌当分局了解到,10月19号7点左右,分局一中队在早高峰时段巡逻中发现,新添大道新光路口往顺海方向有一辆大型吊车正在施工,造成早高峰期间该路口及相邻路段的交通严重拥堵,给群众出行造成不便。

巡逻民警迅速找到驾驶员,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将车辆移至路旁,但因施工车辆正吊着广告牌,存在安全隐患,现场无法第一时间取消施工,只有将广告牌固定好后才能撤除现场,民警便迅速调配附近警力到达新光路口及相邻路段展开疏导排堵工作,施工到8点30才结束。后经过全力疏导新光路口及周边各条道路的拥堵情况于9点20得以全面恢复正常。

后经过询问和调查,该施工单位受贵阳欣胜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雇佣的施工团队,在该路段的单立柱广告牌处施工,此次占道施工未经上报审批。施工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该单位负责人对未经审批擅自占道施工造成交通拥堵事实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施工方负责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理。

贵阳交警提示:凡是在路面施工或者暂时移动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必须向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施工的道路、区域、面积以及充分考虑施工后的交通运行等情况经过严格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方可在规定的时限内占道施工。未经许非法占道施工的将面临公安交警部门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