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全省首个!
今年6月份,黔东南州榕江县成为全省第一个通过“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省级综合评估验收县。
近年来,榕江县紧盯“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坚持以户为基础,探索创新“5个到户”工作机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县5978户25346人搬迁对象全部实现稳定入住。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5个到户”究竟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第一个到户:搬迁入住“户户愿”。
动员引导愿意搬。榕江县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原则,严格执行选定搬迁区域、公布搬迁条件、普查筛选搬迁对象、群众申请等11个搬迁对象识别登记程序,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把搬迁确定权交给群众,对于放弃搬迁的,实行“退一补一”,及时让搬迁意愿强烈的贫困户住进来。
优化布局满意搬。围绕经济要素集聚功能强、教育医疗卫生配套设施完善、就业创业机会多的县城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坝区,开创城镇化集中安置新模式,先后建成定威乡安置点、富民小区、卧龙小区、阳光小区、特和小区5个搬迁安置点,建成安置住房6239套,住房户型建筑面积有60平方米、80平方米、100平方米、120平方米四种类型,满足不同家庭人口数需求,实现人房供需精准。严格执行先验后住工作程序,搬迁对象入住前各安置点均完成房屋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率100%。
服务齐全乐意搬。围绕前期搬迁服务工作,组建易地扶贫搬迁服务小分队19个314人,采取“多对一”“一对一”等方式上门帮助指导群众搬迁;安排服务车辆1200台次,分赴全县19个乡(镇)229村(寨)统一接送搬迁群众到移民安置点。统筹临时救助资金3624.75万元,为搬迁群众置办床铺、桌椅、锅、碗、瓢、盆等基本居家用具,提供“一条龙、一站式、一体化”搬迁优质服务。目前,该县全面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并超出应搬迁任务数91人,搬迁入住率100%。

第二个到户:问题解决“户户见”。
关键问题逐户查。榕江县抓住今年4月至6月“窗口期”,围绕关键指标细致排查问题,将易地扶贫搬迁稳定入住、稳定就业、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子女就学5大指标体系和关键问题分解成35个小项,制定了《县级核查表》《安置点核查表》《入户核查表》,从省、州、县三级定点督战队抽调119名干部组成5个入户工作组,开展安置点“户户见”全覆盖入户调查核对,入户调查5527户,电话访谈451户,建立问题台账621个。
反馈问题逐户核。针对大排查反馈的问题,由省生态移民局抽调业务骨干负责对搬迁入住花名册与各行业部门台账、用水用电数据进行全口径比对,由州级督战队会同车民街道、相关乡镇以安置点为单元,逐户开展入户调查和迁出地疑似问题核查,从三个层面统筹推进核查工作,核查疑似问题826个,核实存在问题214个。三是整改问题逐户过。先后出台《关于界定榕江县易地扶贫搬迁“两头住”问题的指导意见》《榕江县加快推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实行“一天一调度、三天一研判”,严格落实“双责任、双台账、双销号、双问责”,对照检查存在的214个具体问题逐户整改,全面完成整改销号,问题整改率100%、销号率100%。
第三个到户:就业增收“户户稳”。
稳步培训促就业。在榕江县内5个移民安置点社区挂牌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配备11名就业扶贫劳动保障协管员,为搬迁劳动力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就业岗位推荐、跟踪服务和组织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今年以来,网格员和协管员通过以进社区入户见面、电话核查方式,精准摸清易地搬迁户劳动力情况,通过“订单式培训+定向式输出就业”和“以工代训+扶贫车间就业”等模式,围绕务工、产业、服务等开展专题培训42期,培训搬迁群众3701人。
稳固车间保就业。在车江大坝产业基地建“坝区产业扶贫大车间”,引进省农投公司建立5000亩蔬菜基地和2万平方米育苗基地,以“龙头企业+公司+搬迁户”模式,通过协议稳定劳务用工,带动就业9.5万人次;利用安置点与工业园区互联互通,在入驻园区企业建立“园区企业务工大车间”,将93家企业就业对象纳入扶贫车间就业补助范围,实现就业5279人;积极探索车库变车间、门面变旺铺、农民变工人“易搬三变”模式,盘活4个安置点固定资产建“楼下扶贫大车间”17个,就地解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1962人。目前,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5779户12400人,确保有劳动力家庭一户一人以上就业,就业率100%。
稳定政策活就业。出台商铺门店、摊位租金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搬迁群众在安置小区自主创业157人,组织1781名搬迁群众在县城区从事服务员、保洁员、快递员、保安等就近就业,引导574名搬迁群众发展个体经营、运输、维修等自主创业。针对部分年龄偏大,身有残疾,因照顾老人、小孩、病人难以转移就业的无劳动力搬迁群众,在移民安置点开发保洁员、巡逻员、楼长、治安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提供就业681人,实现无劳动力家庭政策兜底率100%。

第四个到户:旧房拆除“户户清”。
落实政策清。按照“应拆尽拆”原则,榕江县对已经搬迁入住群众的旧房进行全面拆除,完成应拆除旧房4986户,旧房拆除率100%。实行“乡镇初验、县级复验”两级验收制,在拆旧空地栽种花草、蔬菜等,完成复垦复绿4982户(有2户宅基地属于山地,有2户宅基地被高速公路占用),复垦复绿率100%。按照“应验尽验”原则,县级验收合格4982户,验收合格率100%。按照“应兑尽兑”原则,兑现旧房拆除、复垦复绿补助资金4982户6458.4万元,自行拆除旧房和复垦复绿的,另按人均3000元政策性补助兑现给房屋所有人,资金兑现率100%。
认定程序清。按照《榕江县加快推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榕江县易地扶贫搬迁可不拆除旧房认定程序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搬迁户申请→村委核实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复核公示→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四个程序,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按政策应拆除旧房认定4986户,可不拆除旧房认定992户(共房户585户、无房户259户、传统村落144户、生产性用房1户、收归集体所有3户)。
管理底数清。县移民局统一建立搬迁户旧房管理台账,对已拆除的4986户旧房,交由乡(镇)、村两级组织复垦复绿,以自然寨(组)为网格进行后期管护;对属于共房户和传统保护村落的729户可不拆除旧房,按照《关于规范榕江县易地扶贫搬迁可不拆除旧房住房管理的指导意见》,将搬迁户的旧房收归政府管理(委托村集体代管),严格执行“旧房管理”规定,采取“真封实封”物理隔断措施,从源头上切断搬迁户“两头占”行为。

第五个到户:后续扶持“户户享”。
强化社区功能。榕江县在安置点配套建设移民社区服务中心4所、小学1所、幼儿园3所、卫生服务中心2所、警务室4所、农贸市场4所、生活超市4所、休闲广场4个、公厕3个、运动场地4个,县城4个安置点开通城市公交车,实现“出门七可”。完成社区绿化10.33万平方米,配套亮化灯光634盏,实现唱歌跳舞有场所,读书看报有地方,打球健身有去处,各安置点搬迁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改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优化社区服务。为了让搬迁群众住得安心,榕江县对移民安置点社区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新市民·追梦桥”服务中心等进行规范化管理,无偿提供民政、社保、教育、物业、法律咨询等便民服务。依托“新市民·追梦桥”工程,组建5支志愿者服务队,吸纳优秀退休职工、青年、妇女共计100余人,配合社区精心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搬迁群众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满意度达99.4%。
深化社区融合。坚持扶贫+扶志+扶智“三扶”共进,开展“清洁家园·巾帼先行”“爱国卫生运动进社区”“小手牵大手,奔向幸福走”“老乡亲城一日游”“社区四点半学校”“快乐星期六”“劳模上讲堂”等系列活动,加强对易地搬迁群众的思想引导,先后开展文体活动125场次、感恩教育讲座92场次,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逐步融入城市生活,搬迁贫困群众全部实现脱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