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贵阳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这份文件延长有效期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延长《促进房地产业
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
施行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 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各部门、单位,直管区各乡镇、街道: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筑府办发〔2022〕12号)文件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4月27日。
2023年5月6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筑府办发〔2022〕12号)具体内容↓↓↓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各部门、单位,直管区各乡镇、街道: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强省会”决策部署,持续优化提升房地产领域营商环境,强化惠民措施,更好满足群众合理购房需求,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按规定最低比例(挂牌起始价20%)执行,允许按挂牌起始价成交。
(二)统筹实施公共设施配建。新出让土地房地产项目周边教育配套、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配套等,由属地区(市、县)政府结合规划设计条件和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统筹组织实施区域配建。
(三)地下车位土地出让金专项用于项目公建配套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停车位土地出让金,扣除中央、省规定计提部分外补助给属地区(市、县)政府,专项用于该地块配套公共建筑的投入。
(四)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及磷石膏建材。支持属地区(市、县)政府结合自身实际,科学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磷石膏建材,合理控制成本。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商品房项目,墙体预制部分可不计入规划总建筑面积核算。
(五)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采取个人补息贷款方式撬动商业银行资金,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新增个人补息贷款规模20亿元,贷款发放时间控制在3个月内。
(七)降低个人住房消费门槛。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九)拓宽安置房源筹集渠道。鼓励实物安置,按照自愿参与、择优选房、自主选择原则,由属地区(市、县)政府组织存量房作为安置房、调剂存量安置房等方式,拓宽安置房源筹集渠道,充实健全安置房源库。
(十一)放宽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满足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连续缴纳社保3年及以上、完税两年及以上中任意一条,均可申请购买销售型共有产权住房。
(十四)推进“拿地即开工”。由属地区(市、县)政府在土地供应前完成综合评估事项。鼓励带方案出让,将地块规划方案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推行免费帮代办服务,压缩企业开工前办理相关手续时间。
(十六)优化房屋交易流程。推行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缴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工作模式,实现交易同时,多环节手续同步办理,提高不动产登记办理效率。
(十七)推行“交房即办证”。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信息互联互通,逐步推行“交房即办证”,实现商品房交付购房人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