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的我躲在煤棚里,请问蜀黍又如何应对”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4-04-29 10:03

近日,安顺市平坝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平谷线8公里100米路口设卡查缉。22时53分许,杨某驾驶贵G****3号白色小型轿车驶向查缉点。

在临近查缉点时,杨某发现民警在前方查车,杨某遂靠边停下、弃车逃跑,跑到附近的煤棚躲藏。然而,这一切民警都尽收眼底,随即到煤棚将杨某查获。

当民警要求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杨某坚称自己没有酒驾,多次拒绝吹气,甚至编造“假名字”,经民警及其朋友的多次劝说,杨某才配合民警执法。

经检测,驾驶人杨某酒精检测值为28mg/100ml,符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后经核查,2018年11月17日,杨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平坝交警查获并处罚,此次系二次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杨某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3日、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贵州交警提醒:酒后还想着拿起车钥匙,不仅是在拿自己的安全开玩笑,也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请您要铭记于心,更要时刻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