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广州采购商取消订单”!专家:吃下大量甲醛可致急性中毒,严重或致死

南方都市报综合 | 2026-08-25 09:36

8月22日,河北张家口康保县“白菜收购环节蘸取甲醛溶液”事件经网络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

记者从广州江南市场获悉,8月24日,江南市场严格把好进货关口,要求各档口严禁采购、销售涉事问题来源大白菜;所有白菜进场销售,须将购货凭证、运输单据、产地承诺达标合格证上传市场溯源系统,实现来源可查,并且对全场白菜品类开展高频专项抽检。

工作人员抽检大白菜。

截至目前,已抽检超255吨大白菜,未发现涉事康保县问题白菜流入市场,广州“菜篮子”供应安全稳定。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针对舆论关注的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白菜收购环节蘸取甲醛溶液”问题,国务院食安办、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导属地调查核实,依法从严从快处置,对涉事白菜流向进行追查,严防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各地立即开展白菜等易腐蔬菜专项抽检和市场排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惩重处、决不姑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还有多地公布紧急排查结果——

北京新发地:涉事“甲醛白菜”未流入市场;

江苏宿迁中合农产品市场通报:3次检测均合格;

安徽合肥市监局:同批次白菜已被截获。

据大河报报道,8月23日,记者采访了河北康保县一家大型蔬菜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负责人邢先生称,他们的蔬菜采用冷库冷链运输,从未使用过“甲醛溶液”进行保鲜,但这场风波让他们受到了影响——日发货量从1500包跌至不足300包,部分温州、广州等地采购商取消订单,多地超市下架白菜产品。

我国多部法规
禁止在食品生产等环节使用甲醛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研究员金茂俊指出,在正规冷链运输和短途运输条件下,白菜完全不需要使用甲醛来保鲜。

必须明确的是:我国对甲醛在食品中的使用持严格禁止态度。核心法规依据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确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在蔬菜中违法添加甲醛,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甲醛被列入非食用物质名单,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产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甲醛属于非食用物质,所以严禁作为蔬菜保鲜剂、杀菌剂使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规定,甲醛不在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因此禁止作为添加剂用于任何食品,包括蔬菜。

金茂俊进一步强调,

种植环节:不得将甲醛作为农业投入品使用。

储存环节:禁止使用甲醛熏蒸、喷洒或浸泡蔬菜保鲜。

运输环节:不得在运输过程中使用甲醛类物质进行防腐处理。

加工环节:不得用甲醛溶液浸泡蔬菜制品;不得以任何形式添加甲醛。

专家提示买菜注意这几点

普通消费者无法知晓买到的大白菜是否被甲醛蘸过,万一有怎么办?对此,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范志红表示,如果甲醛超量会有刺鼻气味,闻着味道不对劲就扔掉。当然,即便闻着无异味,安全起见,买回来的白菜最好去根。

范志红表示,甲醛易溶于水,同时也容易跟蛋白质发生反应形成交联。大家听说的蘸甲醛溶液的地方主要是大白菜的根部。对于这种情况,可以把它的根部切掉,多切一些。

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阮光锋建议,尽量去正规的超市和市场购买蔬菜,同时,买回家后用流动的自来水多洗几遍。此外,由于烹煮产生的热力有助于去除甲醛,应彻底煮熟食物。

阮光锋介绍,吃下少量甲醛不会造成急性中毒,但吃下大量甲醛可能导致急性中毒,严重的可能导致腹痛、呕吐、昏迷、肾脏受损或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