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遵义市赤水市大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6—2035年)
近日,省人民政府对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遵义市赤水市大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6—2035年)〉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遵义市赤水市大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6—2035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二、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范围。赤水市大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为37.56公顷。核心保护范围东至大同河西侧河岸线,南至观音庙,西以传统风貌建筑集中分布边界为界,北至陈贡珊碑,面积为6.86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为核心保护范围外围,东至大同河东侧河道管理线,南至羊碑,西至大同镇城镇开发边界线,北至入口广场,面积为30.70公顷。
三、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内容、控制要求和保护措施。整体保护赤水市大同历史文化名镇“两山一水、两街六巷”的传统空间格局,保护革命遗址、传统民居以及大同码头等历史环境要素,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严格控制保护范围内的建筑高度和空间视廊,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建议历史建筑)、历史环境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
四、统筹好保护与发展。遵义市及赤水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坚持应保尽保,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和价值,加强历史文化名镇的整体保护和活化利用,全力推动赤水市大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传承高质量发展。
五、严格实施保护规划。《保护规划》是赤水市大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发展和管理的法定依据,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未经审批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改变和调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