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新机场即将校飞
9月16日,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威宁草海机场校飞期间加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和升空物体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确保威宁草海机场校飞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贵州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威宁草海机场校飞期间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低慢小”升空物体管理,严禁一切影响飞行安全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区域与时限
(一)“低慢小”航空器
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
(二)禁飞区域
以威宁草海机场跑道中心点为基准,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各20公里以内的净空巡视区域,主要涵盖以下区域(具体见附件)。
陕桥街道、六桥街道、海边街道、开华街道、雄山街道、五里岗街道、草海镇、羊街镇、盐仓镇、么站镇、金斗镇、金钟镇、炉山镇。
(三)禁飞时限
校飞时间:自2026年9月19日0时起至2026年9月30日24时止。在上述区域内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但经公安机关依法批准用于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活动除外。
二、禁止行为
在威宁草海机场校飞期间,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以下活动:
(一)在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二)设置影响飞行视线的激光灯、强光灯等强光照射设备以及标志、物体。
(三)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穿越机、航空模型、风筝、孔明灯、系留气球、自由气球、载人气球、飞艇、滑翔机、动力伞、大型鸟类和其他升空物体。
(四)焚烧产生大量烟雾影响飞行安全的农作物秸秆、垃圾、落叶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五)架设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电视、调频广播电台、无线电发射台(站)、无线电压制(阻断)设备等设施设备。
(六)从事其他任何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活动。
三、责任与义务
各有关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本辖区内的宣传教育和巡查管控工作。
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旅、生态环境等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请广大市民、单位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主动配合威宁草海机场校飞工作。如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有权立即劝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四、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实施上述禁止行为的,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五、举报电话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发现和举报违反净空管理规定的行为。
(举报电话:0857-6222440)
特此通告。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6日
威宁草海机场概况
项目于2010年启动前期工作,2013年民航局正式批复贵州威宁机场建设场址;2015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复同意新建威宁民用机场;2017年国家发改委批复《贵州威宁民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9年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贵州威宁民用机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图为威宁草海机场航站楼设计图
2024年12月23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威宁草海机场命名的公告。经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新建威宁机场命名为威宁草海机场。

图为威宁草海机场航站楼设计图
威宁草海机场的建设,将扩大对外交流,加快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威宁县域旅游支柱产业的形成,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地区社会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提升地区应急救援能力。同时,有利于贵州省民航机场的合理布局和民航事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