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古韵福泉·法治相伴”普法短视频创作技能大赛等你来参加!

贵州广播电视台教育事业部 | 2026-04-27 18:0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九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拓宽普法渠道,充分运用新媒体传播优势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福泉市将开展“古韵福泉·法治相伴”普法短视频创作技能大赛。

一、大赛主题

古韵福泉·法治相伴

二 、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5月22日

评审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9日

展播时间:2026年6月8日起

三、参赛对象

原则以福泉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干部职工为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吸纳福泉市民群众参加。

四、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紧扣“古韵福泉·法治相伴”主题,突出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福泉市法治建设实践、基层依法治理创新案例、先进法治人物事迹等本地元素,内容需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教育意义和传播价值,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低俗媚俗等不良信息。

2.报送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品著作权归创作者所有,主办单位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报送作品须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视频、音乐、图片等内容,应于片尾字幕标明来源。若作品涉及侵权行为,由投稿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3.作品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权益。如作品中涉及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作出特殊处理。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的作品,应当注明“本画面由AI生成”。

(二)形式要求

作品形式不限,可采用剧情短片、动画动漫、纪实Vlog、情景再现、公益广告、歌曲改编、快板说唱等多种形式,不得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鼓励采用新颖形式展现法治文化内涵。画面清晰稳定,声音清楚,字幕规范(如有对话需添加中文字幕)。

(三)技术要求

时长控制在30秒至5分钟(含片头片尾),格式为MP4、MOV等主流视频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单个作品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B。

(四)其他要求

为鼓励创作多样性,参赛人员可提交多部作品参与评选,大赛评审结果以个人最高等次获奖作品为准,同一作者不重复授予不同等次奖项。

五、报送方式

各单位可组织推荐优秀作品,个人可直接报送。作品须附《普法短视频作品登记表》,连同视频文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fqsfjpf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普法短视频+单位/个人名称+作品名称”。联系人:郑仕丽,联系电话:0854-2220261。

扫二维码进入《普法短视频作品登记表》

六、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行业专家等组成评审委员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主题契合度、创意表现、普法效果、传播价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予以公示。评选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创意奖1名、优秀摄影奖1名、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奖1名。

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3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2名):2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3名):1000元人民币

优秀创意奖(1名):500元人民币

优秀摄影奖(1名):500元人民币

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奖(1名):500元人民币

七、结果运用

(一)所有参赛作品将用于非营利性普法宣传,主办方有权在相关普法活动和宣传中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媒体平台展播,出版相关宣传资料等,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二)所有获奖作品纳入福泉市法治普法资源库,并推荐参加上级普法宣传活动。

(三)本次大赛作品采用线上方式进行作品展播。线上统一通过福泉市融媒体中心抖音、微信公众号、快手等平台进行宣传推送。


来源:福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