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院丨坚守司法为民初心 让公平正义浸润民心
9 月 29 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 “案件质量提升工程”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 “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成果,以及2026 年巩固深化、提质增效工作成效,并发布解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变司法作风防止程序空转实质化解纠纷的实施意见》,全方位展示贵州全省法院深耕审判质效、抓实司法为民、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

自2023年起,贵州高院党组紧扣“政治引领、固本强基、担当作为、争先创优”工作思路,启动“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明确“一年强根基、两年重深化、三年大提升”阶段目标,系统性推进系列提质增效专项工作。经过三年接续攻坚,贵州全省法院审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指标体系达标率从2022年的55.56%提高到2024年100%,再到2025年的整体、各业务条线达标率均实现100%,16项指标相较2022年全部趋优,其中,反映审判质量的上诉率趋优6.31个百分点,反映审判效率的审限内结案率趋优9.45个百分点,反映审判效果的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趋优24.01个百分点,创历史最优水平。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在贵州调研时指出,贵州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正努力走在全国第一方阵,一些工作已经走在前列。
2026年,案件质量提升工程进入巩固深化、提质增效关键阶段。贵州高院党组经过深入研判,为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将“转变司法作风 防止程序空转 实质化解纠纷”作为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以党组调研课题为牵引,按照一个工作方案、一批问题清单、一场专项整治、一个调研报告、一个实施意见、一系列长效机制“六个一”目标系统推进。汇集贵州全省各级法院、各审判业务条线的智慧,经过多方调研和征求意见,聚焦审判实践中“程序空转”导致的案件办理效率低、矛盾化解效果差、增加当事人诉累等问题,全面查找司法作风、业务能力、监管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深入分析制约公正司法高效实现和影响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主要因素,研究提出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对策建议,形成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由司法作风、业务能力、监管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共计17条。
在转变司法作风方面,面对当前案件总量持续攀升、定分止争难度加大的现实挑战,今年上半年贵州全省法院收案 69.71 万件,同比增长 10.38%,员额法官人均收案 207.64 件,同比增长 8.74%,给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不小的压力。对此,《实施意见》指出,要积极应对案件增长带来的现实挑战,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化落实“如我在诉”,强化担当作为,强化实质解纷理念,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积极促进修复社会关系、实质化解纠纷、实现双赢共赢。在规范案件办理、防范程序空转方面,针对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涉诉信访等环节中存在的前后衔接不到位、程序循环往复但实际效果不佳等问题,《实施意见》强调,要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夯实一审案件质效,完善刑民交叉、民行交叉案件办理机制,做实刑事案件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规范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办理,强化“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违规终本”治理,提升审判监督质效,深化落实有信必复、有访必理,以案件规范办理促推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在落实审判责任、推动实质解纷方面,针对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全面准确落实有差距、审判管理有短板等问题,《实施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发挥审判委员会研究审判工作、总结审判经验职能,强化审判业务条线监督指导职能,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落细审判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审判人员定分止争主体责任,强化违法违纪责任追究,以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倒逼每一位法官切实履行好定分止争职责。
下一步,贵州全省法院将持之以恒推进《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履行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不断做好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工作,促进提升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