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绝非小事,道路没有 “捷径”!

贵州交通广播、贵阳交警 | 2026-09-28 07:25

为全力筑牢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严查各类交通陋习,近日,贵阳交警经开区大队精准发力、从严执法,接连查处两起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全力守护辖区道路通行安全、有序、畅通。

案例一:市民举报惊险逆行

9月11日19时35分,一位市民驾车行驶至浦江路南段(西南环路往清水江地铁站方向)时,一辆贵AG9**0号深棕色奥迪轿车逆向驶来,现场车辆紧急制动避让,险些引发交通事故。

大队接市民举报后,立即调取行车记录仪视频及路面监控核实,锁定涉事车辆及驾驶人刘某某。经查,刘某某因看错导航路线,加之路面车少心存侥幸,违法逆向行驶。9月16日,刘某某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民警现场对刘某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明确告知其逆行行为的巨大安全隐患:城市道路车流量大、车速较快,逆向行驶极易引发正面碰撞事故,在双向多车道道路上一旦发生事故,大概率造成车辆损毁、人员受伤,后果不堪设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刘某某城市道路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夜间巡逻精准查获

9月14日03时46分,执勤民警开展夜间路面巡逻管控工作,在清华路与福泽路交叉口,现场发现一辆贵JGQ**8号小型面包车涉嫌逆向行驶。

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执勤民警立即规范开展拦截处置,安全截停涉事车辆,现场完成调查取证、违法核实工作。

9月16日,驾驶人孙某某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面对违法事实,孙某某辩解称,事发路段存在施工围挡,遮挡部分路面,自己未仔细观察交通标识标线,不慎驶入对向车道造成逆行。

道路施工不是逆行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孙某某城市道路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贵阳交警提示

尽管有千万种“理由”

也请为了安全着想

道路交通安全

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

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更是触碰安全底线的危险行为

绝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