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八举措切实强化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
6月24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召开会议启动部署今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工作,明确要从提升考核层次、实行交叉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等八个方面强化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6月30日全面完成考核工作。
据悉,机构改革后,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能职责。按照“三定”方案,贵州省卫生健康委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牵头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与应对处置等工作。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关于“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要求,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贵州采取八大措施全面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工作。
一是提升考核层次。自2014年实施绩效考核以来,贵州首次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文明确,将全省基本药物制度纳入重点工作考核,并跟踪督查绩效考核实施情况。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首次成立由省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督导各地各现场考核组开展好绩效考核。
三是实行交叉考核。首次采取市州交叉组队,并由市州卫生健康局的分管领导任现场考核组组长,市州卫生健康局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和市级医院有关专家为成员,全面提高考核水平,促进相互学习借鉴。
四是强化随机抽点。:首次从过去省级随机抽取一个县和考核单位推荐一个县的考核方式,调整为所有现场考核点均由省级随机抽取,并密封保存,体现公平性。
五是组织事前培训。遵循“五步工作法”,首次在各考核组进入现场考核前,组织开展培训,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全面提高绩效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
六是完善考核内容。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在保持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考核的同时,首次增加对市、县级公立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的考核,并强化了短缺药品应对处置、宣传引导、上年度问题整改等内容。
七是严肃纪律规定。专门制定了现场考核组、被考核单位的五条考核纪律规定,并首次提出被考核单位向考核组赠送现金或土特产的,一经查实,所在市州现场考核按照零分处理。
八是严格兑现奖惩。对于本次绩效考核得分低于90分且在全省排位倒数第一的,核减10%的省级补助资金,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奖励给前2名的市州,并要求核减市州补齐经费。
编辑:赵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