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园里的检察蓝——天柱县人民检察院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纪实
引子:一箱葡萄与一面锦旗
9月11日,天柱县白市镇双河村杨宏彬家葡萄园。
秋日的阳光透过藤叶洒下来,紫黑色的葡萄挂满枝头,果霜厚实、果粒紧实,空气中弥漫着清甜的果香。天柱县人民检察院的10名党员干警钻进葡萄园,弯腰、采摘、装箱,动作从生疏到熟练。他们不是来参观的,是来买葡萄的——主题党日活动直接开在了葡萄园里。

葡萄种植户杨宏彬看着这些穿检察制服的“熟面孔”,心里过意不去。他默默摘了一箱最好的葡萄,足足40多斤,想塞给干警们带走。
“老杨,这不行。”带队的干警摆手并说,“我们来的目的就是帮助你,怎么可能要你送呢。”
杨宏彬愣了一下,没再坚持。当天,干警们自己采摘并购买了600多斤葡萄,共计3000余元。这笔钱,直接进了杨宏彬的腰包。
18天后,9月29日。杨宏彬和同村蜜桔种植户吴细妹一起赶到天柱县检察院,把一面锦旗送到了干警手中。吴细妹是双河村杨永金的妻子,她夫妻去年2万斤蜜桔丰产却愁销路,是检察院的干警们走进果园帮忙采摘、搬运,单位干部职工自发认购了1000余斤。

锦旗上写着两行字:“帮采帮卖帮到底,检民一家亲又亲。”
这是天柱县检察院把主题党日“搬”进田间的一个缩影。但这场葡萄园里的党日活动,只是这支“检察蓝”队伍扎根乡村的一个切面。从2016年至今,他们的足迹从双河村延伸到沿江村、坪内村,从葡萄园走到防汛一线,从助学现场走到司法救助对象家中。
泥土沾裤脚,初心记心间。他们用行动回答了一个问题:检察机关的乡村振兴帮扶,到底能做什么?
一、产业帮扶:从“买葡萄”到“兴产业”
双河村的葡萄,种在海拔较高的山坡上,是杨宏彬一家三代人50多年守护的高山葡萄。20亩基地,年产4-5万斤,年产值20多万元。葡萄是当地有名的好葡萄,但销售一直是杨宏彬的心病——采摘期集中,人手不够,渠道有限。
检察院的干警们来了。他们不仅自己买,还帮杨宏彬联系销路。但比“买葡萄”更重要的,是那种“被看见”的感觉。杨宏彬说:“没想到检察院的干部会来园子里买葡萄。”
类似的故事,还发生在双河村年过六旬的杨永金夫妇身上。2025年,老两口家里种植的蜜桔喜获2万斤丰产,却苦于劳动力短缺,运输售卖困难,每场赶场仅能卖出三四百斤。熟透的蜜桔挂在树上,成了“甜蜜的负担”。
检察院第一时间联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出谋划策。党员干部走进果园帮忙采摘、搬运,单位干部职工自发认购蜜桔1000余斤。“丰产愁销”的困境,就这样被一群穿检察制服的人一点点化解。

在双河村、雷寨村的油菜种植基地,检察干警脱下制服、挽起衣袖,脚踏泥泞土地,挥锄挖坑、栽苗培土,累计完成8亩油菜苗栽植。秋意渐浓,他们抢抓秋冬种农时,为来年粮油丰产打下基础。
而在新舟村,驻村干部粟永济的助农故事更接地气。秋收时节,村里的留守老人犯了愁——青壮年外出务工,抢收抢种成了难题。粟永济卷起裤腿、拿起镰刀,一头扎进稻田。割稻、打谷、扛运,动作娴熟利落。截至目前,他已帮助村民收割稻谷万余斤,耕地种油菜百余亩。71岁的吴康英大爷看着门口堆放的稻谷,激动得热泪盈眶:“小粟干部,这么重的谷子,你帮我们扛回来了,真是辛苦你了!”

这些细碎的助农场景,拼出了检察院产业帮扶的底色:不是简单地“给钱给物”,而是把身子沉下去,把力气使在农户最需要的地方。
二、法治帮扶:从“办案”到“解心结”
检察机关的帮扶,终究绕不开一个“法”字。但天柱县检察院的法治帮扶,不只是在法庭上、在案卷里。
刘大爷的故事,在检察院内部被反复提起。
2018年2月,渔政执法部门扣押了刘大爷的一只机动船,但一年内未作出是否违法的处理决定。从2019年3月起,刘大爷前后经过9次诉讼,请求赔偿船只直接损失及维权租车费、误工费等间接损失共计22.6万余元。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赔偿1万元。刘大爷不服,上诉、再审,均被驳回。
2023年7月,刘大爷向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递交监督申请书。州检察院将该案交由天柱县检察院办理。
承办检察官审阅卷宗后发现,法院已经判决渔政执法部门的行为违法,但行政赔偿只能赔偿直接损失。刘大爷称他的船值2万元,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检察官没有坐在办公室里等证据,而是走访了刘大爷居住地的镇政府自用船舶登记部门负责人、当地自用船舶的群众和造船师傅,比照船只的规模、材质、成新及附属设施进行询价,得出的结果与法院判决的赔偿数额无异。
2023年10月,检察官再次登门,拿出调查、询价的证据,向刘大爷释法说理。刘大爷的情绪平复了许多。此后,检察官又多次到刘大爷家中,从最大限度减轻讼累和维护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引导其打开心结。前后7次面对面交谈后,刘大爷的心结终于解开。
2023年12月,刘大爷向检察机关递交了《息诉承诺书》《撤回行政诉讼监督申请书》。
故事到这里本可以结束。但今年2月,刘大爷再次致电承办检察官,说被扣押的船一直陪伴他生活,是“老伙计”,想留下来做个念想。检察机关将这一情况反馈给渔政执法部门后,该部门经研究,同意刘大爷拉回船只。
刘大爷得知消息后,再次打来电话。他说:“感谢你们,我想通了。”他打算安享平静的晚年生活。
一个历经9次诉讼的行政争议,在检察机关7次面谈后,以一句“我想通了”画上句号。这背后,是天柱县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耐心与智慧。
如果说刘大爷案体现的是“化解矛盾”,那么小月的故事,则让人看到检察帮扶的另一种温度。
三、小月:一个14岁女孩的向阳之路
小月(化名)今年14岁,读初三。
她的童年比同龄人沉重得多。数年前,9岁的小月遭遇继父侵害,身心受到严重创伤。她抗拒与人交流,常被噩梦惊醒,在睡梦中哭泣。家庭的接连变故更让这个女孩承受了远超年龄的压力:父母离异后,她随母亲生活,母亲历经多次婚姻波折,如今独自带着小月年幼的妹妹在省外务工,以微薄收入抚养两个孩子。现读初三的小月平日寄宿在学校,周末和假期便寄住在已出嫁的姐姐家中。
2025年,天柱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小月的家庭困境后,第一时间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考虑到其实际困难,黔东南州、天柱县两级检察机关联动,为小月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但检察官们想得更远。“救助金发放只是起点,持续关爱才是关键。”为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在孩子的教育和生活上,检察机关要求小月的监护人出具详细的救助金使用计划书,经严格审核后,与天柱农村商业银行、小月监护人共同签署《司法救助资金监管协议书》,对救助金实行分年分期发放,为小月未来三年的教育费用和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筑牢资金保障防线。
从制度层面杜绝救助金“一发了之”,让司法救助的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这是天柱县检察院对“精准救助”的理解。
今年3月初的一个下午,检察官拨通了小月母亲的电话。“您好,我是天柱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正值开学季,特意打电话来问问小月的情况。”电话那头,小月母亲的声音哽咽了:“谢谢你们一直记挂着孩子,她现在好多了,你们辛苦了。”
小月的姐姐告诉检察官,小月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优异,已经从普通班转到快班。“她现在开朗多了,周末回来会主动和同学出去玩,完全看不出以前不爱说话的样子。”
从抗拒交流到融入集体,从噩梦连连到安心求学,这个曾经被阴霾笼罩的女孩,正在以向阳之姿奔赴成长之路。小月的母亲在电话里说:“我在外地打工,每周都会和孩子视频,告诉她这笔钱是检察官帮忙争取的,让她好好读书,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这是天柱县检察院“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承诺。而这份承诺,也延伸到了更多乡村孩子的身上。
金秋八月,丹桂飘香。天柱县检察院走进坪内村开展金秋助学慰问活动,为7名金榜题名的高考学子送上每人1000元助学金,其中4名学子成功考取本科一批院校。受助学生代表杨茜在现场发言:“拿到助学金特别开心,这不仅是一份资助,更是对我们的肯定和鼓励。未来会带着这份关怀努力学习,毕业后争取为家乡发展贡献力量。”

2025年,驻村干部在入户走访中发现坪内村杨通跃户两个参加高考的孩子杨有园、杨鹏同时考上大学。家里只有杨通跃一个劳动力,靠务农和打零工获得收入,收入低且不稳定,上学压力很大。检察院通过联系协调落实低保政策,将该户三人均纳入低保,同时协调本院资金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进行一次性资助,并讲解助学贷款等政策,让两个孩子能够安心上学。
从司法救助到教育帮扶,从个案关怀到制度保障,天柱县检察院用“检察+”多元救助模式,为乡村困境未成年人撑起了一片法治蓝天。
四、驻村群像:风雨中的“检察蓝”
在新舟村,提起“小粟干部”,村民们没有不认识的。
粟永济是天柱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新舟村的驻村干部。2025年5月,他带着组织的重托踏上这片土地。半年时间,他的足迹遍布新舟村的山山水水,累计行走千余公里。
2025年6月下旬,持续强降雨袭击新舟村。这个地势低洼的苗族村落面临严峻考验,滑坡风险加剧,部分木质结构房屋岌岌可危。
深夜的村委会,窗外的雨声如战鼓催征。粟永济抓起手电筒,毫不犹豫地冲进雨幕。“雨还在不停下,有较大的安全隐患!”他的声音在风雨中格外坚定。
泥泞的通户道路上,他的身影在雨帘中穿梭。“王承清老人家,快下楼,水要进家了!”急促的敲门声在雨夜中回荡。雨水顺着他的发梢流淌,衣裤早已湿透,脚下的泥泞让他步履维艰,却阻挡不了他前行的脚步。在王家组,洪水即将漫入王承清老人家中。粟永济二话不说,挽起袖子就开始帮助转移物品。当他扛着最后一件家电踏上高地时,洪水已淹过门槛。
险情接踵而至。坳头阳水渠因塌方堵塞,威胁下游安全。粟永济带头跳进泥水,双手在碎石泥沙中奋力疏通。两个多小时的奋战,手指磨破渗血,指甲缝里嵌满泥土,他却浑然不觉。水渠疏通的那一刻,这个精瘦的汉子才长长舒了口气。
雨势渐歇,他的工作却未停歇。逐户排查房屋受损、统计农作物受灾、安抚群众情绪……这个不眠之夜,他用逆行的身影为新舟村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安全堤坝”。

同月,在白市镇坪内村,另一场与洪水的赛跑也在进行。6月21日,因持续强降雨,白市水电站决定当日18:00开闸泄洪。本院派驻该村的驻村干部罗朝胜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巡逻,在泄洪开始时,突然发现有一群众靠近水库泄洪口附近,试图在泄洪时捡鱼。罗朝胜立即上报相关情况,并协同村干一人赶往劝导。因降雨非常猛烈,加上水库周边都是杂草灌木,两人直接钻进杂草灌木中,穿过一路荆棘,终于抵达泄洪口平台,一路小跑赶向这名捡鱼的群众。经过严厉劝导,其终于愿意远离危险区域,避免了一场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粟永济、罗朝胜们的日常,远不止防汛救灾。
“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关系到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不能让任何一位老人因为行动不便而漏认证。”这是粟永济常挂嘴边的话。新舟村有多位老人因瘫痪在床、身患重病等原因无法到村委会认证。粟永济主动揽下这份工作,梳理名单、预约时间、上门服务。81岁的舒清干与80岁的杨金红老两口,只能用老年机,资格认证一筹莫展。粟永济单膝跪地,耐心调整角度,一遍遍尝试人脸识别。认证成功的提示音响起时,老人颤抖的双手紧握着他的手:“小粟干部,你真是我们的贴心人哪!”
半年来,全村100多位行动不便的老人在他的帮助下顺利完成认证。他还主动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跨省务工交通补贴代办服务,60多位村民在他的帮助下成功申请补贴,3万多元资金如涓涓细流,滋润着村民的心田。
驻村半年,粟永济把新舟村当成了家,把村民当成了亲人。在他的工作日志扉页上写着这样一句话:“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
而在双河村,先后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彭昭栋、蒋大泉,驻村队员梁恩财等一批批检察干警,同样把青春和汗水洒在了这片土地上。2016年以来,天柱县检察院长期重点定点帮扶3个村,累计选派驻村干部8人次、网格员30余人次。他们中有人离开时,村民自发相送;有人回访时,老乡拉着进门吃饭。

五、机制保障:让帮扶“不断线”
天柱县检察院的帮扶,不是一阵风。
2022年,该院组织全院40名干警到白市镇双河村、沿江村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共进村入户500余人次,选派干部3人驻村,资助渡马共和村5万元,资助白市镇双河村2万元用于困难帮扶。严格按照“四个不摘”履行检察帮扶职责,坚持每月走访两次,重点做好监测户、易返贫户的帮扶工作。
2023年,进村入户700余人次,选派干部3人驻村,协调帮扶资金4万元用于基础民生建设。
2024年,进村入户600余人次,选派干部4人驻村,协调帮扶资金1.9万元。
2025年,开展基层党建调研,全年到党建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6次,推动1个后进村党组织、1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落实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开展“六个一”活动,协调解决资金0.7万元,全年共到党支部工作联系点14次。与凤城街道南门社区签订结对共建协议,入社区开展理论“二人讲”和法治宣传3次,落实到社区报到服务党员24人,协助社区开展法治帮扶、志愿服务7次。帮助建强村党组织,协调帮扶资金3.9万元,助农抢收并帮助售卖农产品1000余斤。

在法治帮扶层面,该院推动司法办案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2022年,通过公开听证+支持起诉+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为200余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50390元,防止因案返贫、因案致贫。2024年,王某某等9名农民工被江西省某劳务公司拖欠劳务费67171元,天柱县检察院与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搭建协作平台,跨省协作支持起诉。2024年10月,天元区人民法院判决支付劳务报酬。案件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王某某等9人均系山区农民,家庭经济条件困难,遂于2026年春节后向天柱县人民检察院、信访部门等递交救助申请。经依法审批,20571元困难救助资金已发放到位。
跨省协作、联动救助——这起案件成为湘黔两地检察机关协作帮扶的典型案例。
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该院依托“三星擎凤”未检工作品牌,多名检察官兼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年均开展进校园法治宣讲20余场,覆盖师生3000余人次。天柱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位于该院副楼,由4个主题展区和法治长廊、法治楼道组成,融入家风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中蕴含的“隆礼尊法”“崇德尚法”精神内核,通过图文展板、多媒体互动、情景模拟等形式,帮助青少年树立法治观念。

面向广大农村群众,普法志愿服务队走村串寨,借力院坝会、入户走访、田间闲谈,巧用苗侗双语、乡土方言,把民法典、反诈防骗、反家暴、务工维权等法律知识讲到群众心坎上。年均深入村寨开展乡村普法活动40余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

这些数字背后,是一套逐步成型的机制:驻村第一书记制度、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消费帮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跨省协作支持起诉……天柱县检察院正在把“帮扶”从一次次具体行动,变成一项项可持续的制度安排。
结语:葡萄还会再熟
回到双河村的葡萄园。
9月11日那天,杨宏彬最终没有送出那箱葡萄。但18天后,他和吴细妹一起,把一面锦旗送到了检察院。锦旗上那两行字“帮采帮卖帮到底 检民一家亲又亲”,这是杨宏彬和吴细妹商量了好几天才定下来的。吴细妹说,丈夫杨永金那天没来,但叮嘱她一定要当面说声谢谢。
杨宏彬的葡萄园、杨永金夫妇的蜜桔园、刘大爷的“老伙计”、小月的奖状、粟永济的泥裤脚--这些看似不相关的片段,被一条看不见的线串在一起。那条线,是天柱县检察院“检察蓝”与“乡村绿”的交织,是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与乡村振兴大局的融合,是一群检察人把初心写在泥土里的坚持。
风雨里勇担使命,沃野上挥洒汗水,课堂上传递温情,院坝中播撒法治。下一步,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锚定乡村振兴目标,持续深耕定点帮扶,拓宽法治服务边界,把民生帮扶、产业赋能、法治护航一体推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乡村全面振兴添砖加瓦。
葡萄还会再熟。检察蓝,也还会再来。
(记者 赵培斌 通讯员 杨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