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抗艾药将继续免征生产和流通环节增值税
人民网 | 2019-06-06 16:1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6月5日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享受政策的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须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艾滋病药品管理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的,并向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免费提供的药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6月5日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享受政策的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须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艾滋病药品管理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的,并向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免费提供的药品。
编辑: 曾璐 责编: 孔薇 编审: 李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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