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名出租车司机在同一路口“栽了”!
营运车辆承载群众日常出行重任
驾驶人肩负重大安全责任
理应严守交通法规、恪守职业底线
杜绝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近期贵阳交警接连查获
两起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案例
一个“贪杯”醉驾,一个心存侥幸酒驾
现将案例进行警示曝光
希望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
切忌酒后开车
案例一:醉驾出租车,终身不得再开营运车
10月22日00时05分许,贵阳交警经开区大队与经开公安特警联合在黄河路与西南环线设卡,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
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贵AUV**1的出租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7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后民警依法扣留车辆,并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查,进一步检测结果为107mg/100ml,确属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驾驶人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
案例二:饮酒驾出租车,拘留罚款丢驾照
10月23日22时46分许,经开区大队与经开公安特警联合在西南环线与黄河路交叉口继续开展酒醉驾查缉。
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贵AUJ**3的出租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进一步检测,驾驶人潘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民警依法暂扣车辆,并对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潘某作出: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贵阳交警提示
网约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驾驶人
肩负着乘客的出行安全
手中的方向盘承载的是
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牢记:
生命只有一次,
酒驾不可“尝”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