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被查,交警:不看时间看含量

贵阳交警 | 2023-02-06 17:30

前一天晚上跟朋友喝了几杯酒,第二天全然不知“酒劲”未消,依然开车上路。2023年2月6日早,息烽交警查获一司机罗某“隔夜酒”,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64mg/100ml。

2月6日上午10点,息烽交警在阳朗大桥开展日常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苏B5***5 的小型轿车由东向西不按导向行驶,而且驾驶人看见前方有民警执勤,神色略显紧张。民警见状立即拦停车辆,并要求驾驶员车窗打开,民警发现驾驶员罗某眼睛发红,车内还散发出阵阵酒气,遂立即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16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罗某告诉民警,前一晚十点左右,他和朋友喝酒至深夜凌晨2时左右,喝完回家睡了一觉,早晨起来外出办事,以为自己休息了一晚够清醒,不会达到酒驾标准,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结果因为“隔夜酒”被查,现表示十分后悔。

交警提醒,睡醒不等于酒醒,不少司机觉得自己睡了一觉肯定没事了,这是误区,最终还是要看体内残存的酒精含量,如果超过标准就要接受处罚,也奉劝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司机,警惕“隔夜酒”,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