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张平等辞去相关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23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平辞去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孙学雷辞去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李桂春辞去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韩江洲辞去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9月23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马继红为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免去:
马继红的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马宁的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9月23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冬斌为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邓麟宇为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孙拥辉的贵州省民政厅厅长职务;
郑国宁的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职务;
孙发的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9月23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涛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彭坤毅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谭慧敏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刘力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谭慧敏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范淑婷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赵敏、张永成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9月23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力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庄浩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免去金亦贱的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